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嘲讽那又鸟是鸡 刀郎会不会吃官司来源:攀枝花律师作者:李明华律师
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。 刀郎的新歌《罗刹海市》,引经据典,嘻笑怒骂,讽刺了某些人黑白不分、恬不知耻的丑态,这首歌可以说是酣畅淋漓,听了让人感觉又解气、又解恨。 歌曲揭露的群魔乱舞、是非颠倒现象,相信很多朋友都感 同身受,引发了听众的广泛共鸣。 一夜之间,无数网友自发访问那又鸟、马户、公公、河丘的个人账号,请他们欣赏刀郎的新歌罗刹海市,并多方位对他们进行轮番问候。 那又鸟等人的评论区已经沦陷,想必他们一定十分郁闷。但我想说,种瓜得瓜、种豆得豆,这一切,都是他们应得的。 有朋友问,罗刹海市指桑骂槐,不但伤害性极大,而且侮辱性极强,刀郎会不会吃官司? 这个问题,简单来说,可以这样理解: 1、如果那又鸟认为名誉被侵犯,她有权起诉。 2、有权起诉和能否胜诉是两个概念。 3、从证据角度看,那又鸟打不赢这场官司。 从法律上看,那又鸟,可能是那鹰,也可能是那鸡。尽管真相只有一个,但答案不只一个。 一滴水,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。《罗刹海市》并不是刀郎报私仇、骂几个人这么简单,它的格局很高,大家可以细品。 当然,从法律人的专业视角,它的厉害之处在于,你可以怀疑刀郎在骂人,但你却没有证据!
附:相关法律规定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 (一)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(二)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(三)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(四)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(五) 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(六) 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 造成严重后果的,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。 此文版权属于攀枝花李明华律师,转载需注明出处 攀枝花经济合同纠纷法律咨询139823678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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