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帮信罪——“日进斗金”背后的代价!来源:攀枝花李明华律师转载
承诺每转一笔账,就按比例返佣 或用数千元直接购买你的银行卡 你怎么选择? 如果有人要租用你的电话卡 你心动吗? 如果有人让你动动手指群发短信 01 随后,徐某发展同学陈某,社会青年崔某、张某(均为化名)等人四处收集电话卡共计100余张,再由徐某用手机“蝙蝠”APP与上线分工合作,架设简易“GOIP”(手机口),将境外诈骗电话来电显示转换为国内号码,致使多名群众上当受骗。 10月30日,宜宾筠连警方经过细致摸排,成功将徐某、陈某等4人抓获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 02 “兼职躺赚”:上班族锒铛入狱 03 “心存侥幸”:待业青年入歧途 李某(化名)是一名待业青年,最近在找工作时,发现网上有人正在招聘“信息员”,工作的内容也非常简单,只需帮忙发送短信广告信息,每条就能赚0.5元。 见此,李某立即添加了招聘“客服”的微信,结果发现对方要求发送的信息内容全是含有不明链接的“游戏广告”“兼职”“贷款”等涉诈信息。经过一番思考,其在明知是违法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,想着反正收到信息的人也和自己一样不会理会,只要有钱赚就行,随后便立即按对方指示进行群发。 重要提醒 “帮信罪”到底是什么? “帮信罪”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是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新增设的罪名。简单来说,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(电信网络诈骗)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 “帮信罪”有哪些类型? 提供或操作“GOIP”“手机口”“VOIP”等,为电诈团伙搭建语音中转设备; 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; 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、封装、维护非法软件; 另外,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、个人银行卡、对公账户及结算卡、以及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、出借、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,将都可能构成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。 除法律处罚外,还有哪些惩戒措施? 信用惩戒: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,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,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; 限制业务: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,支付账户所有业务。也就是说,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、不能使用网银、手机银行转账,不能刷卡购物,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,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、不能使用支付宝、微信收发红包、和扫码付款; 严管账户: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。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,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; 通信惩戒:通信运营商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、出借、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用户,实施每家电信运营商只保留1张电话卡、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。 买卖“两卡”危害深,莫因小利误终身。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电话卡、银行卡、社交账号等出借或出售他人,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,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。 攀枝花李明华律师转载 攀枝花刑事辩护法律咨询13982367873 |